時刻牢記職責職守,,把該擔的責任擔起來,,把該抓的工作抓到位,做到一級帶著一級干,,一級做給一級看,,合理傳導壓力,,不濫用考核向外“攤派”、向下“卸責”,,讓考核的“指揮棒”始終指向效率,、導向問題、靶向落實
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,,嚴格控制面向基層的督查,、檢查、考核總量,,提高調研質量,,下大氣力解決過頻過繁問題??己耸侵笓]棒,、風向標,但若過頻過繁,,不僅發(fā)揮不了應有的作用,,還會加重基層負擔,影響基層干事創(chuàng)業(yè)積極性,。
誠然,,通過設定考核指標,細化責任分工來傳導壓力,、落實責任是政策落地的有效方式,。但現(xiàn)實中個別上級職能部門和單位卻把考核當成推進工作的“萬能鑰匙”,常常打著“抓落實”的旗號,、披著“負責任”的外衣,當“甩手掌柜”,,對工作任務簡單機械地“分果果”,,實則是為了“攤責任”“卸擔子”,將屬于自己的責任推卸到基層,,不管權責是否匹配,、基層能否勝任,簡單地將考核指標一下了之,、一審了之,,讓考核變成了“卸責管道”,使原本應負的責任“溜肩膀”,。凡此種種,,不僅背離了考核初衷、加重了基層負擔,,更嚴重影響政策的落實落細落準,,甚至會迫使基層疲于應付,、忙于迎檢,造成形式主義泛濫,。
事實上,,假借考核“卸責”是典型的為官不作為現(xiàn)象,其根源在于一些黨員干部權力觀,、政績觀,、事業(yè)觀存在異化和偏差。其中有的是官僚主義作祟,,只掛帥不出征,,習慣于會議部署、下發(fā)文件,、督查指導,,動輒以“屬地管理”“監(jiān)督考核”為甩鍋避責工具;有的是政績觀有偏差,,做事瞻前顧后,、畏首畏尾,顧忌“洗碗效應”,,伺機將任務化整為零為自己分化責任,;有的則是缺乏事業(yè)心責任感,心態(tài)“佛系”,、狀態(tài)“躺平”,,工作上得過且過,不求工作做到位,,只求能留下工作任務“分”的痕跡和調研考核“走”的足跡,,把分工、考核等落實應有的動作,,當成了工作成果,,等等。這些問題可能挫傷基層干部想干事,、干實事的積極性,,影響事業(yè)發(fā)展。
擔起應有的責任,,是黨員干部應有的本分,。“教者,效也,,上為之,,下效之?!鄙霞壊块T要時刻牢記職責職守,,把該擔的責任擔起來,,把該抓的工作抓到位,自覺摒棄特權思想,,做到一級帶著一級干,,一級做給一級看,合理傳導壓力,,科學制定考核計劃,,不濫用考核向外“攤派”、向下“卸責”,,讓考核的“指揮棒”始終指向效率,、導向問題。杜絕“責任甩鍋”,,根本上還是要靠制度機制進行約束,。一方面,要完善責任機制,,理清權責邊界,。要建立健全基層權責清單,把責任清單化,、具體化,、項目化,以履行職責事項清單執(zhí)行情況為依據(jù),,明確應盡的責任,,層層壓緊、環(huán)環(huán)相扣,,形成“以單明責,、按單履責、照單考責”的責任閉環(huán),,防止上級部門以任何名義向基層轉嫁責任,,避免“中梗阻”和“末端失靈”。另一方面,,要健全監(jiān)督問責和獎懲機制,強化對指標設定,、考核過程的全流程督導檢查,,對考核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、違反考核標準,、增加基層負擔的要溯源倒查到人,,并依規(guī)嚴肅問責。按照獎優(yōu),、治庸,、罰劣的原則,,將履職盡責情況同工作人員年度考核、評先評優(yōu),、提拔任免等掛鉤,,對敢擔當、善作為,、肯實干的干部重點培養(yǎng)選拔使用,,讓推諉扯皮、只做表面文章的“二傳手”干部無處遁形,、沒有市場,。
(范奕鳴)